“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是我国政府对企业信用的一种综合评价活动。是由工商局颁发的一项证书,旨在证明企业在合同履约率和合同执行力上有良好的记录,可以提高企业在客户和大众前的印象。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 “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实施的优惠服务扶持政策
★广东省工商局
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提供窗口绿色通道服务;
对“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实行年检免实质性审查的优惠服务;
将“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作为创建驰名、著名商标重点培育对象,提供辅导服务;将是否被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列入著名商标认定的参考指标;
协助“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推广使用示范合同文本,推行“订单合同”等新型交易合同,协助企业以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进行抵押融资。
连续五年被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的,申请冠省名的注册资金要求可降低为五百万元人民币。
★ 广东省财政厅:
在核发财政扶持资金时,把是否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列入参考指标。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对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请高新技术认定时,在符合条件前提下,优先办理;
在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中,优先支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
在认定“自主创新产品”时,把是否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列入评审参考指标。在评定“科学技术奖”时,可在学科(专业)评审时供评委参考。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积极推荐、指导“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广东省名牌产品,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加强培育力度,对已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加强指导;
积极推荐、指导“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广东省政府质量奖”;
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开通企业标准备案等“绿色通道”,免费办理备案手续。
★ 广东省税务局:
优先办理涉税事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到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涉税事项时,可优先办理相关手续;
除专项、专案检查、金税协查等检查,发现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嫌疑以及被涉税违法检举外,应严格控制对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的检查次数;
地方税务机关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可以适当放宽发票领购限量,但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的用量。
★ 广东省建设厅:
对“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建设工程企业,在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予以公布,加大对其在建设领域的宣传力度,增加其市场竞争力;
对“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建设工程企业,适度减少对其实施常规监督的频率;
对“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建设工程企业,适当降低其工程履约担保额度或工资保证金交纳比例。
获得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资质的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扶持(包括但不限于):
1、在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招投标方面加分,优先考虑;
2、市工商管理局对于守重企业实行免等候首先办理;
3、出口退(免)税享受快速审批程序,对守重企业及时给予退税;
4、市海关对于守重企业实行优先办理、优先放行;
5、深圳出入境对于守重企业开通绿色审批通道;
6、申报农业龙头企业、广东省名牌产品、高新技术认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列为重点培育对象;
7、申报相关财政资金项目时,列为优先对象;
8、申请银行贷款和担保机构贷款担保会优先考虑,以及提高授信额度;
9、评定“自主创新产品”时, “科学技术奖”时,企业列入评审参考指标;
10、广东省工商局,深圳市工商局都可以查询到所办年限的相关公示信息(长期有效);
11、连续五年被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申请冠省著名的注册资金要求可降低为五百万人民币;
12、鼓励和支持发展连锁经营和分支机构,对“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实行优先办理政策倾斜。
1、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2年以上;
2、建立合同法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3、能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
4、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
5、正常年检,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6、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平台公示
7、公司为盈利,税务评级C级以上;
8、公司注册地址实际办公;
9、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1、2018年度,全省共有14309家企业被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2、政府荣誉证明、提高公司竞争力
3、投招标加分
4、22个行政机构的53项优惠政策
5、利于品牌推广、提高公司知名度
6、政府政策、扶持资金优先对象
7、出口退税快速审批
8、融资贷款优先对象
1、申请书;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各类行政许可的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给申报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4、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登记表;
5、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机构和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人员相关文件复印件;
6、企业信用信息评价表;
7、本企业上两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8、申报上一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提交已经认定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复印件;
9、认定机关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期:每年1月5日-3月30日
公示时间:每年6月1日为统一公示时间
1、新公示的企业需要制作证书或者连续公示的企业需要更换证书的,必须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同时提交制作公示证书的申请,否则不会补发公示证书;
2、连续公示的企业,由核查推荐的行业协会(商会)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原件收齐后,于2020年7月1日前统一交市场监督局,然后在企业公示证书上加盖年度公示印章,逾期不再补办加盖年度公示印章。
“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是我国政府对企业信用的一种综合评价活动。是由工商局颁发的一项证书,旨在证明企业在合同履约率和合同执行力上有良好的记录,可以提高企业在客户和大众前的印象。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 “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实施的优惠服务扶持政策
★广东省工商局
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提供窗口绿色通道服务;
对“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实行年检免实质性审查的优惠服务;
将“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作为创建驰名、著名商标重点培育对象,提供辅导服务;将是否被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列入著名商标认定的参考指标;
协助“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推广使用示范合同文本,推行“订单合同”等新型交易合同,协助企业以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进行抵押融资。
连续五年被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的,申请冠省名的注册资金要求可降低为五百万元人民币。
★ 广东省财政厅:
在核发财政扶持资金时,把是否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列入参考指标。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对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请高新技术认定时,在符合条件前提下,优先办理;
在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中,优先支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
在认定“自主创新产品”时,把是否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列入评审参考指标。在评定“科学技术奖”时,可在学科(专业)评审时供评委参考。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积极推荐、指导“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广东省名牌产品,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加强培育力度,对已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加强指导;
积极推荐、指导“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广东省政府质量奖”;
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开通企业标准备案等“绿色通道”,免费办理备案手续。
★ 广东省税务局:
优先办理涉税事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到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涉税事项时,可优先办理相关手续;
除专项、专案检查、金税协查等检查,发现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嫌疑以及被涉税违法检举外,应严格控制对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的检查次数;
地方税务机关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可以适当放宽发票领购限量,但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的用量。
★ 广东省建设厅:
对“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建设工程企业,在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予以公布,加大对其在建设领域的宣传力度,增加其市场竞争力;
对“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建设工程企业,适度减少对其实施常规监督的频率;
对“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建设工程企业,适当降低其工程履约担保额度或工资保证金交纳比例。
获得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资质的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扶持(包括但不限于):
1、在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招投标方面加分,优先考虑;
2、市工商管理局对于守重企业实行免等候首先办理;
3、出口退(免)税享受快速审批程序,对守重企业及时给予退税;
4、市海关对于守重企业实行优先办理、优先放行;
5、深圳出入境对于守重企业开通绿色审批通道;
6、申报农业龙头企业、广东省名牌产品、高新技术认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列为重点培育对象;
7、申报相关财政资金项目时,列为优先对象;
8、申请银行贷款和担保机构贷款担保会优先考虑,以及提高授信额度;
9、评定“自主创新产品”时, “科学技术奖”时,企业列入评审参考指标;
10、广东省工商局,深圳市工商局都可以查询到所办年限的相关公示信息(长期有效);
11、连续五年被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申请冠省著名的注册资金要求可降低为五百万人民币;
12、鼓励和支持发展连锁经营和分支机构,对“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实行优先办理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