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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中山火炬现代产业工程技术研究院创新中心认定

时间:2019-10-14 09:12:52 | 分类:2019-10-14 09:12:52 | 热度
        为加快珠三角(中山)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山火炬现代产业工程技术研究院创新中心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火炬党政办〔2019〕2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中山火炬现代产业工程技术研究院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为“创新中心”)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主要支持区内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较强的科技型骨干企业建设区内创新中心,针对产业需求,开展重大、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攻关,并为区内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等公共服务。对通过认定的区内创新中心,给予建设经费补贴,创新中心建设期内需完成至少1项重大技术、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采用竞争性评审、无偿资助方式。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请参照《中山火炬现代产业工程技术研究院创新中心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火炬党政办〔2019〕20号)及申报指南,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资料应真实可靠,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指南要求,不符合指南要求的项目不予受理。请区属总(集团)公司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扶持方式

对通过认定的创新中心给予建设补贴,采取事前资助方式扶持,单个机构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具体资助方式如下:

1、认定后拨付合同资金总额的25%

2、建设过程中前两年每年根据年度绩效评价情况拨付资金,完成阶段性目标、评价合格的单位,划拨合同资金的25%;评价不合格的单位暂缓拨付下一年度资金,待下阶段目标完成后予以拨付,连续2个年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终止后续资金拨付。

3、建设期满并经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25%的资金

四、申报程序

(一)准备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要求,填写《2019年度中山火炬现代产业工程技术研究院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二)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完成申报材料后,提交申报材料至所属(集团)总公司进行形式审查,区属总(集团)公司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推荐。

(三)报送申报材料。形式审查通过后,申报单位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至中山火炬现代产业工程技术研究院。

五、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

(一)申报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1月5日下午5:30。申报单位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纸质申报材料的提交,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1号德仲广场2幢2层中山火炬现代产业工程技术研究院。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中山火炬现代产业工程技术研究院邮箱:hjcyyjy@163.com。

(二)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按照申报书、辅助证明材料的顺序统一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封面及骑缝章)、编制目录和页码、胶装;书脊需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请勿用塑料夹或者文件夹等外包装装订。